一、新生儿疾病筛查收费标准 为落实《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(2021-2023年)》(粤卫妇幼函[2020]12号)、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办法》(粤卫规〔2019〕1 号)和《关于制定和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》(梅市医保规[2023]3号)等有关规定,请各单位按医院等级参照梅州市物价标准收费,收费编码详细见下表:
注:采血费由各筛查单位自行定价。 新收费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启用,各单位请从即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。方法是由各筛查单位代收,按季度进结算。新筛常规五项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各筛查单位按134.4元/例进行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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